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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犯罪问题研究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
4
92-99
于龙;杜修品
鞍山市公安局,辽宁鞍山 114000;南京海关缉私局,江苏南京 210001
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具有专业性高、隐蔽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主要包括伪私募和私募转化两种犯罪类型.犯罪嫌疑人通过伪装为合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在集资经营中不规范运作等手段,游走在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边缘,使公众难以辨别.私募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是由民间投、融资渠道单一,监管机制不完善,行业法律规范缺失等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打击此类犯罪存在侦查协作难、证据获取难、追赃挽损难等难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以下简称经侦部门)可通过进一步优化侦查协作机制、完善案件相关证据体系、明确追赃挽损举措等途径打击此类犯罪,以提升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治理能力,开拓经济犯罪侦查新视野.
私募基金        公安机关        金融秩序        非法集资犯罪
private equity fund        public security authority        financial order        illegal fundraising cr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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