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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治理中社区的定位、功能及其法律规制
《法制与经济(上)》
2024年
2
25-34
刘康磊;齐新宇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济南大学法学院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组成单元,在经济发展中以激发县域经济的活力为工作重心,在治理中以协助市域治理为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社区概念的现实内涵,社区作为市域治理多元主体的整合场域、管理和服务的平衡场域、城市人口融入融合的活动场域,城市治理大系统功能的具体实现场域,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行政赋权的角度来看,市域治理中社区居民委员会最主要的功能定位实际上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延伸,通过权力和权利之间微妙的平衡关系,处理好政府职能实现者和居民利益代表者的双重身份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挥好在市域治理中基本单元作用的关键.在新时代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中,社区需要从默契隐藏的行政化角色中找回社会主体的定位,履行服务居民的自治职能.社区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法治化路径包括治理体系有机重构、治理重心有序下移、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治理法治更加完善.
市域治理        社区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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