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庭科学的迅猛发展,国家更新了一批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但由于我国司法体制的独特性,相关标准在适用时依然会造成困惑.立足标准的适用性并运用比较法的思维方式,通过对欧洲和美国笔迹鉴定相关标准分别进行介绍,并进一步与我国笔迹鉴定标准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不同标准制定组织所制定的鉴定标准在基本架构、标准内容、结论表述方式等方面均有不同.针对上述比较发现的不同,以小窥大,分析差异的产生原因,同时注意到国内笔迹鉴定标准在内容和体系上亦有不同,对此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笔迹鉴定现状提出建议,以期为笔迹鉴定实践及未来标准修订带来启示.
forensic examination of handwriting standard comparative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