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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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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的刑事责任


主编:胡云腾、熊选国、高憬宏、万春
来源:刑法罪名精释(第五版)(修订版)——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罪名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上册)

    

  依照《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依照《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谓告诉的才处理,亦即“告诉乃论”,是指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告发的,法院才受理;被害人没有直接向人民法院告发的,法院则不受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则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依照《刑法》第246条第3款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犯罪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对侮辱犯罪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应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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