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中的案外人分为两类:一是原审诉讼程序中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即《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8项“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案外人;二是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即《民事诉讼法》第2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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