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中的珍贵文物的来源可能是非法占有,也可能是合法占有,问题是如果此前对文物的获取或者占有本身就已经构成了犯罪,那就涉及一罪与数罪的问题。 (1)私自赠送或出售给外国人的珍贵文物是通过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手段得来的。 此时,要区分不同的情形作不同的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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