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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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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主编:石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精解 下

    

  1.有关术语
  (1)关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
  建筑物,是指人工建造的、固定在土地上,其空间用于居住、生产或者存放物品的设施,如住宅、写字楼等。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固定在土地上、建筑物以外的某些设施,如道路、桥梁等。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是指搁置、悬挂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而非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本身组成部分的物品,如搁置在阳台上的花盆等。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某一个组成部分以及搁置物、悬挂物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脱落、坠落,如房屋墙壁上的瓷砖脱落、房屋天花板坠落等。
  (2)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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