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主要指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严寒、盗窃、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定这些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尽管在通常情况下,这些损失可以通过投保在经济上得到补偿,但仍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①谁有资格向保险公司求偿;②在不属保险范围内或当事人漏保情况下的风险分担问题;③对受损货物进行保全与救助的责任问题等。因此,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分担对买卖双方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风险划分原则
CISG对货物的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和某些国家,如英国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不同,CISG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CISG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