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期刊名称:
全部
作者:
作者单位:
关键词:
期刊年份:
全部
期号:
学科分类:
全部
搜索 清空
公益诉讼刑民行责任一体化的理论构想与完善路径
《检察实践》
2022年
1
59-62
吴军;滕艳军;胡玉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2160;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办公室,100726;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402160
法益的异质性是刑民行责任并用的基本前提,然而,公益诉讼中刑民行责任组合并用却常指向公共利益中的同质性法益,出现损害责任实体认定与程序衔接上的公私交融,由此引发传统刑民行衔接理论在公益诉讼案件中的适用困境.因此,寻求一种新的责任认定与程序追究上的共识与标准,便成为公益诉讼案件刑民行责任一体化的现实需求.公益的"恢复性"基准与兼顾司法效率的基本原则,构成公益诉讼刑民行责任一体化理论前提.公益诉讼案件的类型化分析和公益诉讼的专门立法成为公益诉讼刑民行责任一体化追究机制必然选择.
公益诉讼        刑民行责任        恢复性司法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尚未登录,不能进行此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