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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儿童福利研究历史回顾与研究模式战略转型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2年
1
31-38
刘继同
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系
法学理论
2010年是中国社会福利元年与儿童福利元年.中国特色儿童福利制度框架设计与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首次成为独立性、国家性和战略性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议程的战略重点.本文采取文献回顾、政策研究、参与观察和社会福利基础理论研究等方法,首次全面、系统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的历史进程,概括不同时期特征,并且据此提出研究者心目中理想的理论分析框架,指明儿童福利制度研究范围内容与方向.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历史回顾发现,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发展缓慢的主要根源是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严重滞后,儿童福利等理念尚未成为“社会共识”.最后,笔者提出如何深化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尤其是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的若干政策建议.
中国儿童福利元年        儿童福利研究        文献回顾        理论框架        政策建议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儿童福利研究历史回顾与研究模式战略转型

刘继同

北京大学

  【摘要】2010年是中国社会福利元年与儿童福利元年。中国特色儿童福利制度框架设计与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首次成为独立性、国家性和战略性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议程的战略重点。本文采取文献回顾、政策研究、参与观察和社会福利基础理论研究等方法,首次全面、系统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的历史进程,概括不同时期特征,并且据此提出研究者心目中理想的理论分析框架,指明儿童福利制度研究范围内容与方向。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历史回顾发现,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发展缓慢的主要根源是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严重滞后,儿童福利等理念尚未成为“社会共识”。最后,笔者提出如何深化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尤其是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的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儿童福利元年;儿童福利研究;文献回顾;理论框架;政策建议
  一、中国儿童福利元年与儿童福利制度框架建设

  2010年是中国社会福利元年和儿童福利元年,标志中国进入社会政策、社会立法、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的崭新时代。[1]2010年既是中国社会福利元年,又是中国儿童福利元年,标志中国社会进人儿童福利时代。中国社会福利与儿童福利时代来临状况,呈现非常明显和典型的“井喷式突然爆发”状态[2],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病人、家庭福利和整体性社会福利制度建设议题“不约而同”出现。概括来说,2010年成为中国儿童福利元年的主要和标志性事件主要有七,反映时代性特征。一是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向国人庄严承诺: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二是201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高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首次成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战略重点之一[3]。三是201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政策措施,家庭福利应运而生。四是2010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拉开中国儿童福利时代序幕,成为中国儿童福利元年和儿童福利时代来临最主要标志,战略意义深远[4]。五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制定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 -2020年)》,首次增加“儿童福利”章节。尽管“儿童福利”概念是狭义的,反映儿童福利问题“浮出水面”[5]。六是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与理论界,尤其是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的专家学者不懈努力,弃而不舍从事儿童福利研究,2010年涌现多部以“儿童福利”为题和奠基性的研究成果[6]。七是2000年以来,中国涌现多个国内和国际背景的儿童福利机构,包括专门服务某类困境儿童的民间性和非政府组织,如女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自闭症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孤残儿童、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农村贫困儿童,开始为广大儿童提供福利服务[7]。简言之,2010年国家、市民社会与市场共同行动,儿童福利政策首次成为国家级政策议题。

  二、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历史回顾与理论框架

  中国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实践早已有之,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但是,严格说来,有关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的专门研究与研究成果是当代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产物。鉴于改革开放前,中国学术界有关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的研究成果凤毛麟角,屈指可数[8],本研究文献回顾将主要局限于改革开放30年来的研究状况,简要描述儿童福利的研究现状,以便为构建用于分析中国特色儿童福利制度框架建设的分析框架奠定知识基础和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儿童福利、家庭福利政策开发与研究活动以1990年为分界线,大体可以划分为三大历史发展阶段,清晰反映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变迁历史轨迹和方向。我们可将1978-1990年,1991-2000年,2001-2011年区分为三个阶段明显和特征鲜明时期,清晰纪录儿童福利政策议题逐渐演变为国家级、独立性、战略性和全局性议题的发展轨迹。

  1978-1990年宏观国际环境是东西方冷战结束,西方福利国家改革和新右派盛行时期,其中最重要的国际事件是1990年召开的世界儿童首脑会议,通过《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为中国提供蓝本。中国国内环境与形势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政策标志中国进人崭新历史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恢复重建任务繁重,改革、开放和发展是当时最主要社会议题。儿童议题尚未成为国家改革开放发展政策的优先领域,“隐蔽”在婚姻家庭和妇女问题之中。1990年9月,联合国在纽约召开的世界首脑儿童会议极大促进和推动中国政府的儿童工作。 1990年2月22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取代原来由全国妇联牵头的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国务院设立专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9]。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分别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凸显时代主要关注点。总体来说,此时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成果主要是“法律法规”,儿童福利“政策”微乎其微。法律法规制度建设重点是儿童福利制度和相关领域,如婚姻家庭与继承、义务教育与学校。

  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儿童研究的专门机构开始出现,其中比较重要的是1981年成立的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1982年成立的北京大学青少年卫生研究所,1982年成立的中国儿童中心,1985年成立的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990年成立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10]。这些儿童机构的研究领域通常局限于某些专门领域,如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主要关注家庭教育和儿童发展研究议题,中国儿童中心主要关注校外教育、儿童活动娱乐和儿童发展,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要关注如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政治目标清晰。研究方法主要以思想观点阐述、国外情况介绍、信息资料汇编为主,实证调查研究不多[11]。研究人员主要以研究机构批准招募的普通工作人员和党的高级领导人为主,专业人员较少。研究成果形式多样,主题分散,缺乏设计科学、方法严谨和有思想、有理论深度的研究成果。改革开放初期,儿童问题尚未成立“独立议题”,儿童问题“掩藏”在婚姻家庭妇女议题中。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儿童问题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有限,社会话语与声音微弱。

  1991 - 2000年宏观国际背景是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儿童权利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为各国政府的行动提供理论基础。国内政策环境的最大变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首次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战略重点,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最为典型。1990年最主要的社会议题是,如何深化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营企业改革,减员增效,提高经济效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最主要的政策取向[12]。1990年最主要儿童议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3]

  为全面推动中国儿童发展工作,加强政府机构间协调,国务院政府机构设置进行重大变革。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为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奠定政府组织性基础。九十年代政府有关儿童福利的政策法规数量急剧增加,政策法规涉及范围与领域明显扩大,其中最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等。最主要的国务院行政法规是《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2年)、《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 》 (1995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等。最主要的部门规章是卫生部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教育部与公安部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1998年)、民政部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等,政策法规覆盖家庭、健康、收养、教育等所有的领域[14]。九十年代政策法规重点突出,关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收养与妇幼保健等。1990年新建儿童研究机构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1991年),中国青少年发展中心(1991年),中国收养中心(199年),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1998年),反映儿童问题演变趋势;研究范围广泛,研究议题多样,范围几乎覆盖儿童福利所有领域和所有议题[15]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导致研究方法中增加国家发展规划和项目管理,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中国青少年发展中心成立后,广泛开展与儿童发展有关的项目[16]。研究人员队伍构成同样发生结构变化,部分专职干部和专职研究人员参与到研究队伍之中。研究成果以国家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和会议论文集等多种形式呈现。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议题首次成为国家专门性发展规划与国家政策议题,社会地位显著提升,但相应基础理论与学术研究滞后于儿童发展政策实践,尚未形成社会共识,社会影响有限。总体来说,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议题首次上升为国家发展规划与国家政策,国家专项规划、政策法规、行政管理、儿童发展服务实践等领域普遍“优先于”儿童福利基础理论政策研究,政府主导、政策法规发展、国家专项规划先行和儿童发展行政管理模式的时代特征格外明显。

  2001 -2010年宏观国际背景发生两个重大历史变化,一是200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如消除极度贫困和饥饿,普及全球初等教育,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提高妇女权力,降低婴儿死亡率,改善孕产妇保健,与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作斗争,使儿童健康、教育、保护和平等权利提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儿童处于全人类千年发展目标和千年议程中心位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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