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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6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6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工信提函〔2025〕38号

  
市教育局:

  《关于在部分重点企业设立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先导项目的建议》(第20254065号)收悉。现就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该提案着眼于工程硕博士培养的重要性,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条具体建议,所提建议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研究,认真梳理了相关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了今后推动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建设创新平台,推动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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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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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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