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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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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4〕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6日

天津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本市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优化数字贸易发展环境,聚焦主体培育、业态创新、服务优化、生态建设等持续发力,推动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档升级,为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我国北方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底,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达到10%、力争突破1000亿元,打造6个以上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8个以上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超过5500家,引育集聚一批跨境电商专业卖家、服务商,培育50个以上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出口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1.加大跨境电商企业引育力度。积极引进平台型、贸易型跨境电商企业,鼓励其在津设立区域总部和运营中心、分拨中心等功能机构。开展品牌赋能、资源对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实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2.支持传统企业发展跨境电商。鼓励农业、制造业、商贸流通业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独立站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实现数字化转型。支持具有产业链、供应链整合能力的传统企业,探索搭建垂直领域跨境电商平台。鼓励内贸企业、“老字号”等特色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国际营销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跨境电商 产业带”融合发展。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业园区等载体,聚焦五金制品、家具家居、地毯、自行车等外贸出口传统优势产业,培育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支持整合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营销推广、金融支付等资源,打造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线上专区”,探索“一区一品”发展模式,带动特色优势产品出口。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改造和升级,为适应小单、高频、定制生产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4.大力培育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引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营销、网站运营、软件开发、国际物流、金融等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服务站点,拓展海外营销网络,建立报关清关、仓储配送、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等境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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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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