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酸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酸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酸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为加快陵水酸粉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陵水酸粉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陵水酸粉知名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在陵水县内注册纳税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失信违法等行为的从事酸粉产业的市场主体。
二、支持生产经营
(一)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陵水酸粉预包装项目
给予在陵水文罗产业园内落地的陵水酸粉预包装生产线项目不超过购置相关生产设备总额的40%奖补,单个市场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00万元。给予在陵水县内、文罗产业园外落地的陵水酸粉预包装生产线项目不超过购置相关生产设备总额的20%奖补,单个市场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陵水酸粉中央厨房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