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


  
(2023年12月26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促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博物馆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博物馆发展以及相关保障、管理和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博物馆,包括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陈列馆等(以下统称博物馆)。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博物馆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博物馆发展规划。

  编制博物馆发展规划,应当根据藏品资源、文化特色和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等要素,合理确定博物馆发展定位、数量、种类、规模和布局等发展目标,以展示北魏文化、辽金元文化、长城文化、边塞文化、红色文化等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为主,建立具有本市特色的博物馆体系。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博物馆的运行维护、藏品征集、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科学研究、人员培训、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

  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运行评估和绩效考核良好的非国有博物馆,其日常管理运营、陈列展览、藏品管理、消防和技防设施维护、社会教育活动等支出资金,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补助。

  第七条 博物馆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馆址、符合国家规定的展览场所和库房,展览场所的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并适宜对外开放;

  (二)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及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具有与本馆性质相符、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成系统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

  (四)具有与博物馆主要职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研究有专长;

  (五)具有保障参观人员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