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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湖南省省本级2023-2027年度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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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湖南省省本级2023-2027年度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并公示,确认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等38家单位为湖南省省本级2023-2027年度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等38家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三、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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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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