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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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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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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北京市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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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北京市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北京市继续实施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对2024年本市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符合原有政策条件(“财税〔2016〕49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条)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进行备案并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如也符合新政策条件(45号公告第三条),可按新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惠至期满为止。符合原有政策条件,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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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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