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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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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徐汇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徐汇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沪府办规〔2020〕7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徐汇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高世昀副区长
  召集人:龙佼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成员:钱大炜公安分局副局长
  聂元军区司法局副局长
  汪澜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马如?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钮因红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王蔚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谭华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
  康伟徐家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晓东天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翌湖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发军枫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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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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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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