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协会,各重庆老字号单位:
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指导意见》(渝办发〔2011〕239号)精神,结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商务发〔2021〕13号)有关规定,为促进重庆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现就重庆老字号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所有获重庆市商务委认定的重庆老字号单位均应参加复核。
二、动态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