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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对做好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3年6月30日前在太原市相关审批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从2024年3月1日开始至2024年5月31日结束。

  三、年检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填报

  1、在线注册。未注册过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ty.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太原市政务服务网),按照附件1进行注册。

  2、填报资料。已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登录太原市政务服务网(http://ty.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按照附件1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完成提交。

  (二)线下报送

  网上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2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社会组织盖章,报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审核作出结论并加盖公章,将以下材料送至太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注: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盖章)

  1.《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2份(注:双面打印);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注:正反面都需复印);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见附件2)

  5.太原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23年度报表1份;(见附件3。注:新成立党组织以及上级党组织发生变化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党组织成立批复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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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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