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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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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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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对做好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3年6月30日前在太原市相关审批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从2024年3月1日开始至2024年5月31日结束。

  三、年检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填报

  1、在线注册。未注册过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ty.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太原市政务服务网),按照附件1进行注册。

  2、填报资料。已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登录太原市政务服务网(http://ty.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按照附件1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完成提交。

  (二)线下报送

  网上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2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社会组织盖章,报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审核作出结论并加盖公章,将以下材料送至太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注: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盖章)

  1.《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2份(注:双面打印);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注:正反面都需复印);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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