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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城市管理领域典型违法案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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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城市管理领域典型违法案件的通知


  
晋建管函〔2024〕16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为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指导、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城管领域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决定发布2024年第一批城市管理领域典型违法案件。

   一、太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行政处罚案

   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组织竣工验收将其在万柏林区开发的某项目10#楼(第1层至3层)工程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太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409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阳泉市某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盗用城市公共用水行政处罚案

   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阳泉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移送的线索,经调查发现阳泉市某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游泳馆擅自盗用城市公共用水,其行为违反了《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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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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