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林业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湘江新区林业局,各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的通知》(湘林法〔2021〕13号)和《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长沙市林业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文件有效期5年,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长沙市林业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长沙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
长沙市林业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