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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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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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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公安厅
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之规定,发布本通告:

  一、自2023年12月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

  二、凡在江苏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自觉到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不得实施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行为。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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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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