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020年27号公告”),现就各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管理工作对象
在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符合2020年27号公告规定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资格确认管理工作内容
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做好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基本情况信息填报、资格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