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强联系仲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加强联系仲裁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新余市加强联系仲裁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联系仲裁工作,推动新时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仲裁工作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