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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汝康”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线上补充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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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汝康”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线上补充登记公告


  “汝康”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线上登记于2023年5月31日启动,至8月31日结束,鉴于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为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开展“汝康”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线上补充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核实对象

  2023年5月31日起至8月31日止未进行登记的“汝康”案受损的集资参与人。

  已登记成功的集资参与人不在本次补充登记范围。在前次登记中已登记成功的集资参与人信息已录入后台数据库,并作为后期审计依据,无需在本次补充登记中重复登记。若重复登记,信息仍以前次登记为准,同时因信息重复登记导致错误审计的后果由登记人自行负责。

  二、补充登记时间

  信息登记自2023年10月25日起至12月24日止。

  三、信息登记方式

  为提高效率,减少集资参与人路途奔波,本次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采取网络线上方式开展。利用工商银行App“一键核”小程序线上操作。原则上不接受线下登记。首次登记后如信息有误可自行修改,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次修改。

  四、信息登记内容

  1.身份信息: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

  2.联络信息: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省**市**区(县)**街道(乡、镇)**路**号**室】及其他有效联络方式。

  3.参与集资信息:投入现金、其他形式投入金额;提现金额、其他形式提取金额;损失金额。

  五、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本人公民身份证。

  若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需提供户口本变更登记页及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上述材料需经公证并邮寄我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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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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