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激励广大企业和工业园区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决策部署,通过命名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充分展现近年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成效,大力弘扬企业关心关爱职工、职工爱岗爱企的和谐文化,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各类企业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引导职工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推动落实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团结动员广大企业和职工建功立业新时代,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创建示范范围、名额及命名方式
(一)创建示范范围
全省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
(二)创建示范名额
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100家(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10个(每个省辖市原则上申报1个工业园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
(三)命名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命名“河南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命名“河南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同时颁发铭牌。
三、创建示范原则
创建示范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荐,坚持三方共同审核和“两审三公示”程序。
四、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