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山东考区考试工作的通知
鲁牧动卫中心发〔2023〕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切实做好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3〕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考试实施工作部署
各市要按照省局制订的《2023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山东考区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各阶段考试工作部署,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做好考试政策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