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和法院网络查控协同联办机制的通知
鲁自然资字〔2022〕125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省政府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进一步完善不动产司法处置措施,现就全省不动产登记和法院网络查控协同联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总对总”对接,采用N(各不动产登记机构)+1(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1(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N(省内各级人民法院)模式,建立覆盖全省的“不动产登记+法院查控”的协同联办机制,推进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全省法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查(解)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二、建立网上协同联办机制
省级制定统一的接口标准和规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系统分别进行改造和系统对接,奠定业务联办基础。各地不动产登记系统接收到法院嘱托文件即为送达。
(一)实现信息双向查询。通过协同联办机制共享的内容,以不动产单元代码、裁判法律文书编号作为关联字段,全程无纸化。省内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时,线上提交《协助查询通知书》、案件承办人员工作证等电子材料,通过协同联办机制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权利状况(用途、面积、抵押和查封状态等),登记机构向法院开放网络接口,提供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当事人持直接确定不动产权归属的纸质生效法律文书申请登记时,登记机构可依据裁判法律文书编号,查询省内相应电子法律文书,用于信息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