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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关于推动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做好落实工作。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23日

  
关于推动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地理标志的特质与文旅产业发展要求深度契合。为积极推动我省地理标志与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关于知识产权、旅游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辽宁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发挥地理标志与文旅融合产业在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推动打造一批特色地理标志文旅项目和旅游线路,探索建设地理标志旅游基地,地理标志展示体验中心和相关主题公园等。基本建成辽宁省地理标志和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融合体系,打造地理标志文化旅游品牌,激发文化旅游新活力,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培育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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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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