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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共同管理,对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也应由业主共同承担

————韩某某诉杜某某等相邻关系纠纷案

裁判规则

  房屋的共有部分由....(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杜某某上诉请求:1.撤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2)鲁0211民初3566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韩某某承担。事实和理由:第一,杜某某从未去屋顶修理过太阳能,屋顶瓦片破裂与杜某某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因此韩某某的损失不应该由杜某某承担。韩某某需要证明杜某某确实到屋顶修理过太阳能,在韩某某没有任何因果关系证据的前提下,杜某某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杜某某不认可韩某某提供的鉴定报告,韩某某提供的鉴定报告没有任何意义,该鉴定报告只是一份报价单,且该鉴定机构也并不是施工方,其出具的鉴定报告并没有经过市场检验,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鉴定单位决定的,韩某某主张的修复费用应该为实际发生的费用,而不应该是一份鉴定报告上出具的报价费用。因此涉案鉴定报告无效,鉴定费用需要韩某某自行承担,第三,涉案小区为封闭小区,物业应该对外来人员有监管责任,但物业对小区居民请外来维修人员修理太阳能的全过程,外来人员进出及事由皆没有登记,导致韩某某无法及时找到责任人,也没有对维修时维修人员是否损害业主权益进行监督,因此物业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韩某某辩称,一、杜某某主张屋顶瓦片破裂与其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不能成立。民法典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这是对于无法确定侵权责任主体的情形,法律对受损害业主规定的救济渠道。韩某某无法查明造成屋顶瓦片破裂的责任主体,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全体共有部分业主承担责任。无论杜某某是否实施了造成屋顶瓦片破裂的行为,都不影响其作为涉案楼房业主对共有部分楼房屋顶漏水造成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第二,杜某某主张鉴定报告无效,并据此不认可承担鉴定费用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韩某某依法申请司法鉴定,是法律赋予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一审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鉴定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用合法有效的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并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杜某某也未提出鉴定违法的证据支持其上诉主张,因此杜某某该上诉理由不成立。第三,杜某某以物业对外来人员修理太阳能的全过程负有监管责任并应当因此承担部分责任的上诉理由太过牵强,也不能成立。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当依法维持。

    柴某某未作陈述。

    沈某某未作陈述。

    王某某未作陈述。

    徐某某未作陈述。

    韩某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杜某某、柴某某、沈某某、王某某、徐某某向韩某某支付损失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杜某某、柴某某、沈某某、王某某、徐某某承担。案件审理中,韩某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杜某某、柴某某、沈某某、王某某、徐某某向韩某某支付修复费用13529.58元,鉴定费2830.19元,合计16359.77元。事实和理由:韩某某于2010年购买黄岛区××路××号××栋楼××单元××室楼房,自2019年至今房屋因雨天多次出现漏雨导致韩某某房屋墙皮脱落无法居住,韩某某多次找物业公司要求帮忙与杜某某、柴某某、沈某某、王某某、徐某某协商如何做楼顶防水层,但由于楼顶各家太阳能占据公共部位,导致修复困难,支出维修费用较高,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韩某某便自行多次维修,至今没有修复完好,故韩某某依法提起诉讼为了公平处理请求法院依法委托评估,判令杜某某、柴某某、沈某某、王某某、徐某某承担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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