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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依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汤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裁判规则

  行为人明知他人利....(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汤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犯罪不断滋生,针对网络数字行为的诈骗手段也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常常打着低投入高回报的口号,只需要在页面轻轻点击,就能有丰厚的酬劳。许多人为了蝇头小利而“义无反顾”地掉进陷阱,最终造成巨额损失。在该类诈骗案件的背后,还隐藏着一群推波助澜的帮手。近日,犯罪嫌疑人汤某被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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