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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报案例 > 正文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依托公司管理模式,纠集多人逐步形成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应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余某某、吴某某、庹某某等13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非法采矿、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

裁判规则

  行为人依托公司管....(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余某某、吴某某、庹某某等13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非法采矿、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

  上午,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通过“云间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余某某、吴某某、庹某某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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