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不利因素:
全部
案由:
全部
来源:
全部
刑罚:
全部
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
全部
当事人:
搜索 清空
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报案例 > 正文

国家机关事业编制人员,越权处理其无权决定的事项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王某某等滥用职权案

裁判规则

  国家机关工作的事....(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经审理查明,2004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担任秦州区林业局天水林分站站长,被告人杨某某担任该站会计。2005年6月至2008年底,王某某、杨某某先后多次以虚报退耕还林补助费、预整地复耕补助费、苗木款、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费用等方式,分15次套取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资金1081786元,后分8次将其中的773050元转入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局办公室。剩余308736元作为帐外资金使用。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