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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性商标“第二含义”的由来


作者名称:薛利康
文章名:叙述性商标的第二含义——姚某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来源:商标法中公共领域案例解析

    

  显著性是商标的核心要件,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商标显著性的强弱不同,可以将商标分为臆造性商标、任意性商标、暗示性商标、叙述性商标。[1]其中因叙述性商标是直接将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特点的词汇作为商标使用,缺乏注册商标应当具有的显著性,一般不予核准注册,例如,在剪刀上申请注册“锋利”商标。对此,我国2019年《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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