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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判断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
文章名:袭警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41辑(2023.5)

    

  司法实践中对如何判断“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也存在不同看法,下面分两种情况进行探讨。

  (一)在工作时间履行法定职责

  人民警察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诸如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纠纷调解、违章处罚等工作职责,属于标准的“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如果人民警察在标准的“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中遭受暴力袭击,符合入罪条件,自然应当对行为人的行为认定为袭警罪,对此没有争议。但实践中也存在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时间节点如何审查判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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