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作者:
主编:
法学分类:
全部
出版时间: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搜索 清空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对外担保无效的过错认定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文章名: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与民事责任研究——以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为例
来源:商事审判指导2023.1(总第56辑)

    

  1.关于债权人过错的认定
  认定债权人的过错时,可以区分法人对其分支机构对外担保有无授权两种情况。一是债权人明知分支机构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仍然接受保证的,则债权人存在过错。二是分支机构提供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文件是伪造或变造的,出于保护相对人利益考虑,债权人只需证明其对相关决议文件进行了合理审查义务,即可判断债权人为善意,但债权人已尽合理审查义务但仍未识别出来的则债权人无过错;反之,债权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的,仍应认定债权人有过错。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