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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刑和执行死刑的条件以及程序


主编:王爱立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解与适用(第2版)(上)

    

  第一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这里所说的“故意犯罪”,依照刑法十四条的规定,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不包括过失犯罪。是否构成“故意犯罪”,具体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关于个罪犯罪构成的要件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刑法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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