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期刊名称:
全部
作者:
作者单位:
关键词:
期刊年份:
全部
期号:
学科分类:
全部
搜索 清空
非接触式交通肇事的责任认定
《检察实践》
2025年
10
76-80
李娟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102600]
与直接发生物理碰撞引发交通事故的普通交通肇事不同,非接触式交通肇事因"非接触"的特殊性,导致在责任认定中存在争议.非接触式的交通肇事罪的责任认定需要综合分析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的危害行为、造成的实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的刑法因果关系、犯罪主观构成要件等因素.行为人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亦不影响刑期是否升格处罚.
非接触式        交通肇事        危害行为        实害结果        因果关系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尚未登录,不能进行此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