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共利益属性,将其纳入公益诉讼制度考量是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面临着保护范围及边界模糊、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缺少案件类型化探索等诸多困境.对此,应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多元协同体系,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凝聚公益诉讼保护共识,建立社会化智慧化的问题发现机制,用足民事公共利益保护机制,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多元协同体系,共同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大格局.
minors online protection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multi-party collab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