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其配套程序的高适用率背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性权利让步的同时,其享有的辩护权却未得到应有的保障.以中部地区H省Y区的基层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辩护权保障的运行现状为分析样本,辩护权的保障存在自行辩护效果不彰、律师辩护空间受限及法律帮助权功能虚化的问题,其成因可归结于该制度下自行辩护权的有限让渡、实质性辩护缺位与值班律师制度的运行不畅.鉴于此,应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知悉权,助推实质协商机制的构建,并优化值班律师制度的配套设施,以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辩护权行使的全方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