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期刊名称:
全部
作者:
作者单位:
关键词:
期刊年份:
全部
期号:
学科分类:
全部
搜索 清空
法律适用视域下隔代探望权行使的困境与破解
《时代法学》
2025年
1
25-34
吕春娟;王刚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 730020
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承继了原《婚姻法》第38条对探望权的规定,对(外)祖父母行使探望权的规定却付之阙如.该条对探望权主体的规定未考虑家庭结构的变化,也未回应亲属关系的现实需求,导致司法裁判中隔代探望纠纷缺乏裁判依据.部分判决支持老人探望诉求乃基于其精神需求,但并未将未成年人纳入权利主体,不符合"子女本位"立法理念.老年人的隔代探望权符合社会主义家庭价值观和法律基本原则,在我国社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故而应适当扩大隔代探望权主体,特别是要将未成年人纳入权利主体,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样化方式,同时增设第三方监督机制,确保探望权行使的正当性.
隔代探望        老年人精神需求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司法适用
intergenerational visit        spiritual needs of the elderly        most conducive to minors        judicial application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尚未登录,不能进行此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