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现象多发,存在着法律界定与现实防治的难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如何落实防治未成年人网络欺凌行为作出有力回应,赋予网络平台针对该行为的监管权.文章从权源缘起与实践探索的角度出发,分析平台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欺凌行为的监管权应当包括预警审核权、识别监测权与规范处置权.网络平台监管权的有效实施务必严格遵循依法行权、合理行权、正向培育与合作规制的原则指引.完善确立羁束与裁量制度规范,构造横纵结合的场景模型,组建多元协作监管系统,从而确保平台监管权的平稳运行,实现未成年人网络欺凌行为的法律防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网络欺凌 平台监管权 网络安全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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