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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规则探析
《检察实践》
2024年
22
65-68
王栋;吴雷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516500;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516500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合理认定,对于稳定预期、保障交易具有重要意义,应当遵循以下规则:违约方仅对其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违法解除而未能订立的其他合同,守约方可主张赔偿因其他合同未成立而产生的信赖利益损失,不得主张其他合同成立并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损失;应当依据公平原则全面考量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避免当事人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违约损害赔偿        可预见性规则        预期利益        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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