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双重属性学说受到学界推崇,不断被作为理论依据分析案件,但该学说在司法、商业实践中存在诸多缺陷,根本原因是对提单法律属性及提单自身表征的权利存在认识偏差.因此,我们要重新审视提单的法律性质.从提单涉及的各个商业领域来看,无论法律关系如何变化,提单始终是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主张交付货物的债权单据,即提单仅具有债权性.只有正确把握提单性质,才有利于维护基础法律关系,保障提单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
bill of lading legal nature property rights creditor's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