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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几种海商事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
4
106-107,114
莫伟刚
广西北海海事法院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统称<海诉法>)是我国海事法院审理海商事案程序上的法律,审理海商事案件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诉讼原则.这在很大程度上给一些处于弱势的作为受害人的海事诉讼当事人带来不利,妨碍司法公正,制约了经济发展.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公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明显之处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倒置规则和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使我国民事审判工作更接近法治社会的特征,但未规定审理海商事案对证据可适用或参照适用.为此,笔者建议在几种海商事案件审理中实行举证倒置,以实现公正与效率.
海事诉讼当事人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弱势群体        公平、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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