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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防治实证研究
《法治研究》
2010年
7
83
庄建南;沈雪中;糜方强;赵宝琦;叶汉卿;王楠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青少年犯罪 , 犯罪原因及防控
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不断上升,覆盖的罪名持续增多,涉足的领域逐渐扩大,社会危害性日趋严重,未成年人犯罪防治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应通过完善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立法、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等多种途径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防治        实证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防治实证研究
  以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防治为范例的分析

庄建南 沈雪中 糜方强 赵宝琦 叶汉卿 王楠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不断上升,覆盖的罪名持续增多,涉足的领域逐渐扩大,社会危害性日趋严重,未成年人犯罪防治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应通过完善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立法、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等多种途径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犯罪。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实证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加速转型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类社会矛盾逐渐凸现,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探索遏制、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我们从浙江省人手,对改革开放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作了纵深全面的调研分析,并对浙江、上海两地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情况作了比较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的对策建议,以更好地提高依法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不断上升.覆盖的罪名持续增多,涉足的领域逐渐扩大,社会危害性日趋严重,未成年人犯罪防治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整体趋势

  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处于递进状态,而且每隔10年上升的幅度都较大,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趋势进一步加剧。

  1.20世纪80年代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处于相对低发期。据检察机关数据统计,[1]在1980年至1989年10年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8080人,[2]占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总人数的7.8%,年均808人。(见表1)

  表1:1986年-1989年全省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情况

  ┌─────────┬───┬───┬───┬───┬───┬───┬───┬───┬───┬───┐

  │类别\年份 │1980年│1981年│1982年│1983年│1984年│1985年│1986年│1987年│1988年│1989年│

  ├─────────┼───┼───┼───┼───┼───┼───┼───┼───┼───┼───┤

  │审查起诉犯罪总人数│3164 │5014 │6555 │7554 │8413 │10540 │12254 │12037 │15121 │23184 │

  ├─────────┼───┼───┼───┼───┼───┼───┼───┼───┼───┼───┤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 │212 │346 │472 │559 │631 │780 │867 │1087 │1396 │1730 │

  ├─────────┼───┼───┼───┼───┼───┼───┼───┼───┼───┼───┤

  │所占比例(%) │6.70 │6.90 │7.20 │7.40 │7.50 │7.40 │7.08 │9.03 │9.23 │7.46 │

  └─────────┴───┴───┴───┴───┴───┴───┴───┴───┴───┴───┘

  2.20世纪9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大幅增加。在这10年中,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3676人,占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总人数的7.9%,比80年代增加了1.9倍。未成年人犯罪年人均数由80年代的808人上升到2367人,增幅190% 。(见表2)

  表2:1990年-1999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

  │类别 \ 年份│1990年│1991年│1992年│1993年│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

  ├───────────┼───┼───┼───┼───┼───┼───┼───┼───┼───┼───┤

  │犯罪总人数 │26228 │21528 │22501 │24120 │28685 │28322 │38769 │30451 │35479 │45085 │

  ├───────────┼───┼───┼───┼───┼───┼───┼───┼───┼───┼───┤

  │未成年人人数 │1877 │1464 │1794 │2256 │2397 │2549 │2942 │2233 │2709 │3455 │

  ├───────────┼───┼───┼───┼───┼───┼───┼───┼───┼───┼───┤

  │所占比例(%) │7.16 │6.80 │7.97 │9.35 │8.36 │9.00 │7.59 │7.33 │7.64 │7.66 │

  └───────────┴───┴───┴───┴───┴───┴───┴───┴───┴───┴───┘

  3.进入新世纪未成年人犯罪急剧增加。2000年至200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4564人,占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总人数的8.5%,这9年分别比20世纪90年代、80年代增加131%和575%,年均5063人,是20世纪90年代的2.1倍、80年代的6.3倍,特别是2004年以来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呈跳跃性增长,仅2008年1年就达8663人,比整个20世纪8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还多7.2%,与 90年代前5年未成年人犯罪总数基本持平,增幅惊人。(见表3)

  表3:2000年-2008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

  │类别\年份 │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 │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

  ├──────┼───┼───┼───┼────┼───┼───┼───┼───┼───┤

  │总人数 │51081 │61630 │62720 │44092 │73294 │77223 │83620 │90444 │109652│

  ├──────┼───┼───┼───┼────┼───┼───┼───┼───┼───┤

  │未成年人人数│3451 │3568 │3792 │4353 │7076 │7866 │7226 │8569 │8663 │

  ├──────┼───┼───┼───┼────┼───┼───┼───┼───┼───┤

  │所占比(%)│6.76 │5.79 │6.05 │9.87 │9.65 │10.19 │8.64 │9.47 │7.90 │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特点

  1.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高。随着浙江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员不断增多,同时,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也随之成为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一个突出问题。[3]仅据对2003年至200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统计数据分析,这6年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共计233943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53.5%,且呈阶梯式上升态势,年均增速达46.6%,特别是2008年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比例高达63.6%,比2003年增长了25个百分点,增速之快,增幅之大,十分惊人。

  2.本地留守[4]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突出。衢州市2000年至2008年审查起诉本地籍未成年人犯罪1830人[5],其中父母外出打工不在身边的留守未成年人犯罪1281人,占70%。留守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较为突出,而且在经济发达地区也同样存在。温州乐清市2006年至2008年共发生留守未成年人犯罪632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62%。其中,2006年124人,占59%,2007年238人,占62%,2008年270人,占64%.[6]

  3.犯罪主体以非在校生为主。从调查的情况看,浙江省非在校生未成年人犯罪要远高于在校生。据检察机关2003年至2008年的统计,6年中,非在校生未成年人犯罪40715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93.1%,年均在90%以上。浙江省在校生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保持在较低的状态,2003年至2008年在校生未成年人犯罪3038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6.9%,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到2008年已降低到4.5%。依次为10.3%,9.1%,9.1%,6%,4.7%,4.5%.

  4.犯罪低龄化趋势严重。2003年前,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于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年龄段。2003年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逐渐上升。据浙江省检察机关2003年至2008年的统计,这6年我省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共计2061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7%。其中,2008年为718人,比2003年增长近1.5倍,年均增幅达28.2%0

  5.初次犯罪占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中,初犯、偶犯的比例极高。据统计,2003年至2008年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无刑事处分前科的未成年人犯罪4222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96.5%0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特点

  1.以侵财犯罪为主。自改革开放以来,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侵财类犯罪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领域,高居未成年人各类犯罪的榜首,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侵财类犯罪面广量大,成为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易发、多发地带。在20世纪8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中,侵财类犯罪有3693人,90年代未成年人侵财类犯罪大幅增加,共有15804人,比80年代增加3.3倍;进入新世纪后,未成年人侵财类犯罪迅猛发展,2003年至2008年未成年人侵财类犯罪共计40310人,比前10年又增加155%

  2.暴力犯罪趋势严重。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暴力性特点较为突出,涉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夺等犯罪。据检察机关统计,2003年至2008年未成年人犯上述7类犯罪共21583人,占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49.3%,年均都在45%以上,犯罪人数也由2003年的2056人上升到2008年的4260人,年均增速为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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