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5年第5号)
《贵阳市算力产业促进条例》经2025年4月29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贵阳市算力产业促进条例
(2025年4月29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5月29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 产业发展与应用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提升算力服务能力,促进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算力产业发展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算力产业发展遵循统筹规划、市场主导、开放合作、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算力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促进算力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将算力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算力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根据算力发展需求,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算力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算力产业发展工作。
发展改革、科技、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财政、水务、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商务、教育、金融、文化和旅游、交通、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统计、网信等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算力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安顺市等市级人民政府建立促进算力产业发展工作区域协同机制,协同开展算力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算力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算力产业配套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推动相关产业和领域的融合发展。
第二章 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算力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算力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并与交通、能源、电力、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政工程、公共安全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算力网络通道建设,支持、引导通信运营商完善本市超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优化本市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提升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
市人民政府推动下列高速直连网络建设:
(一)数据中心集群内部;
(二)数据中心集群至省内其他市(州);
(三)数据中心集群至粤港澳、成渝等算力枢纽节点和省外周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