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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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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0号建议的答复

榕林〔2025〕42号
  
陈能华代表:

  《关于进一步推广“以竹代塑”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11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以竹代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筑牢资源基础,推进精深加工,加强竹产品研发,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有力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一、积极谋划“以竹代塑”具体措施。根据《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出台福州市“以竹代塑”工作具体贯彻措施,主要包括资源培育、精深加工、品牌建设、科技研发、消费引导等内容,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倡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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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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