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舟政办函〔202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掌握202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为研究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市所有县(区)、功能区抽取约0.9万户、2.1万人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